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不能坦然的在这儿写一字一句。
每次打开,即便是想倾诉的欲望那么膨胀,
可是也依然放弃。任由沸腾的热慢慢冷却。
一百多篇。是我的极限吗?
今天,一直盘旋在我脑海里的两句话是:
女人跟着心走。心到哪里,脚便停在哪里;
男人跟着脚走。脚在哪里,心就在哪里。
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所以我觉得,相爱的人还是在一起吧!
他的脚走了,心自然也随着去了;她的心走了,人也就没有灵魂了……
至于爱,留守在原地。渐渐死去。
或许是我太悲观吧!总之,我在也不信诸如:“不管我在那里,我始终记得还有你对我好……”之类的话。
呵呵。现在回想起来,说这样话的人,在我看来,只是笑话。
难道不好笑么?“不管在那里,始终记得”,
一生遇见的人无数,看对眼的无数,究竟要记得多少?
也不怕牵挂太多,给脑袋太多压力,从而早早的泄顶?
我说这话当然不是因为我失恋了,也不是因为我被谁抛弃了,
只是在某一个瞬间,突然醒悟。
爱,这种让世人倾倒折服的感情,
究竟穿了多少层华丽的外衣?
褪去它的永恒,它还有承诺;褪去它的承诺,它还有甜美;
褪去它的甜美,它还有诱惑……
一层一层剥掉它的光鲜亮丽,依然还有数之不尽的美妙,令人们欲罢不能,
纵然锥心刺骨,纵然天人永隔,纵然“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唉!罢了,我本是粗俗的人,怎能对它有更刻骨优雅的理解呢?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吧?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
而如今我却要这样说,
我笑世人太疯癫;世人笑我看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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