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一和尚犯罪,一个解之,夜宿旅店。和尚酤酒劝其人烂醉,乃削其发而逃。其人酒醒,绕屋寻和尚不得,摩其头则无发矣,乃大叫曰:“和尚倒在,我却何处去了。”
好一个和尚,犯了法不思悔过,反而畏罪潜逃,实在可恶。但那押解的人更脱不了干系,押解途中接受犯人的“宴请”,难道不知喝醉酒误事?他的渎职罪是不轻的。
联系当今社会,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使人怵目惊心。前日读报,说成都一服刑贪官按月给狱警发“工资”,竟而在狱中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在家过夜,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等等,整个生活犹如外出度假休闲自在。读毕,想起一句俗语吃里扒外,心里不是滋味。身为国家的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收受贿赂,吃国家的饭不办国家事,让犯人逍遥法外,给社会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我想任何人做事时都应该有道德底线的,突破了这道防线,人与动物又有什么区别?下面来听听古人对这事的评论:
赵南星评:世上的人大多是恍恍惚惚,忘记了自己是谁,这押解和尚的就是其中的一个,当他饮酒的时候就更不用说了,待到头上没了头发,刚才还知道是自己,这下又成了和尚。行尸走肉,绝无本性可言,叫人为此哀怜不已。
注:赵南星(1550-1627) 明高邑(今属河北)人。字梦白,号侪鹤,别号清都散客。明朝政治家、文学家。万历进士,一生敢直言上疏,陈述时政四大害,为东林党重要人物。天启三年,任吏部尚书,因革除旧弊,选用贤能,为宦官魏忠贤所嫉,后被革去官职,谪戍山西代县,不久病死。其留世笑话集《笑赞》中多有讽世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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