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南京陈公镐善酒。督学山东时,父虑其废事,寓书戒之。乃出俸金,命工制一大碗,可容二斤许,镌八字于内,云:“父命戒酒,止饮三杯。”士林传笑。
陈镐,明会稽人,今浙江省绍兴人,明宪宗成化年间进士。他主管山东一省教育时,老父千里迢迢寄信给他,要求他戒酒,不误正业,可见其父良苦用心也。但他嗜酒如命,于是拿出自己的薪金让工匠制了一只能容二斤酒的大碗,并在碗底刻了八个大字:“父命戒酒,止饮三杯。”这个事一时成了士大夫们相互谈论的笑料。
能饮酒并不是坏事,但不要贪杯,孰不知酒醉后要乱事的。更何况堂堂一教育部长,糊涂后能为人师表吗?我看是斯文扫地。
虽小故事一则,但针砭时事,不无教育意义。现今官场请客风日盛,作为父母官难道不知其利害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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