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30岁,未嫁。
某男,34岁,未娶。
一日,某女偶识某男。
两个月后的一日,某男某女携手从民政局走出,怀揣红本本,红光满面。
终于,某男邀得伊人归,某女嫁得其所。
世上少了两个孤独的灵魂。
某男、某女成婚,大宴宾客。
某女好友忍不住问到“你是不是太冲动了,快了点吧?”
“我30岁了!终于有了爱情,有了婚姻,我容易吗?!”某女满脸动容,新娘妆簌簌抖动,很是动情。
幸福,终于尘埃落定。
干杯!!
婚后两个月的一日,某男某女从民政局走出,手拿绿本本,脸上亦是菜绿色,不知是本本映的,还是怎地。
离婚了。
容易吗?!
这是听来的故事,据说是真事。在第二个“七夕节”来写这个故事,怎么都洗不清恶搞情人节的名声,那就不洗,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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