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打算在孩子暑假期间去长沙玩一次,后接到皓之信息,说他要去长沙,想见我一面,于是把这次小家伙的暑假之旅也放在了皓之来长沙的那天了。
皓之到长沙的那天正好是小家伙暑假期舞蹈学习结束,清早我和小家伙收拾好行李,继续到舞蹈班报道,她这天很高兴,因为马上就可以去长沙玩了,于是在舞蹈学习汇报上跳得很好,老师发了一张优秀奖状给她。和老师告别了以后,小家伙一蹦一跳地跟着我,上了去长沙的高速空调巴士。右手和皓之似乎都等不急了,连续发了几个信息给我,可我实在不熟悉小灵通的发信息的拼写方式,回信都很慢,汗~
到了长沙,小家伙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这里好像邵阳。”原来她看到路边的广告牌,邵阳的广告特多,小小的一个城市,把个广告渲染的乱七八糟。长沙的广告牌似乎也比较乱,需要管理管理了。
这天很不凑巧,堂姐在邵阳,要第二天才回来,大哥和大嫂又出门去了,留个侄子在家学习,我这个侄子可是个人才,成绩在长郡中学年级第一名,明年读高二,打算提前参加高考,他的志向是非青华大学不进。我担心我的小家伙会影响他的学习,于是决定不去大哥家里住了。但是我和小家伙坐在麦当劳感觉有些茫然,平时到长沙来都有人安排吃住,不用自己操心,现在我到哪去找宾馆住下啊,而且对长沙的交通路线更是一踏糊涂。没得办法,只好求助老同学,老同学一听我来了,立即派了台车子来接,可他本人暂时无法露面,因为太忙,晕。心里那个后悔啊,早知道这么舒服的,在南站的时候就电话他了,不用在南站到东塘这段路程上受热。
车很快就到了,把我娘俩拉到了芙蓉路金赋大酒店,安顿好。我便发信息把右手和皓之招来。等了不知有多久,中间我还无聊的照了两次镜子,小家伙趴床上很悠闲地看着她的书,我无所事事。呵呵。
电话突然响了,还以为是老同学打来的,一接,原来是皓之,他说他已经到酒店大厅了。于是我拉着小家伙就出了房间,一路上我告戒小不点,不准太酷,要有礼貌。当电梯到了一层,我低头拉起小不点的手,匆匆走了出去,当时对面两个小姑娘进了电梯,我没注意,还以为是哪个中学生呢,嘿嘿。
一到大厅,小不点就嚷嚷着要买奥特曼书,我拿她真没办法,站在书摊旁,我环顾了一下大厅,见有个穿着深色T恤的大男孩侧坐在休息沙发上看报纸,我看到他的那一刻,他也正望向我这边,我笑了。皓之起身走过来,肩上背着个挺大的包,瘦瘦的,很年轻。我和他握了握手,这时,右手打电话给我,问我是否刚下电梯,我说正是,她很激动地说,她在电梯口和我擦肩而过呢。我努力回想了一下出电梯口的那一刹那,实在是没有印象。右手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感觉得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右手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她妹妹穿了一件红色的上衣,两人都披着长发,个不算高,让人一见觉得很怜爱、倍受呵护的那种。
这个时候我的小家伙又开始摆酷,不肯叫叔叔阿姨,我本想让小家伙喊右手姐姐的,后觉得不合适,于是收了口。
大家一起到了一个叫绿茵咖啡屋坐了,这里环境还算幽雅,我和右手还有我家那个小不点一起坐,皓之和右手妹妹坐对面。遭殃的是右手了,小不点坐中间不停地晃悠,一会站起来,一会趴着吃东西,一会东倒西歪,搞得右手好不自在。我实在是很为难,想骂她,又担心这家伙在外面不服管,一不小心来个大耍赖就麻烦了,会把这次聚会给搅了。右手和皓之时不时的逗她,她挺开心的。
很快就到了六点多,皓之提议去吃点什么,右手平时在城郊,不是经常来城里,所以对这边的情况也不熟悉,我呢就更别说了,以前去吃过的地方都不记得名字,而且好象很远,我想了想,便建议去吃长沙比较出名的火宫殿,那里还有臭豆腐吃,让皓之尝尝长沙的臭豆腐。于是大家起身,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幕抢着买单的场面,真令我感动。终于右手抢先买了单。我很不服气,跟皓之说,等会吃饭谁也不许抢,我买单。可皓之这家伙不买帐,他说由他来买,我们俩争了个来回,我就停下了,心想到时候看谁抢的赢。
火宫殿里的装修很陈旧了,但生意红火,到这来吃饭的人很多,很快饭馆里闹哄哄的,我们坐在大厅吃,说话都要扯着嗓门。菜一上桌,我那个小家伙开始不客气了,饶有兴致地吃了起来。我特意把从邵阳带过来的辣凤爪拿了出来,让大家尝尝。皓之吃辣真够厉害,连菜碗里的干辣椒都给嚼了。我不太喜欢吃这些小吃类的,于是筷子夹的没那么勤。后悔没事先请教一下老同学,后来老同学告诉我有个地方螃蟹特好吃,不过不知道下次来请南京人吃螃蟹是否合适,好象南京那边吃螃蟹有什么特殊意义在里面,是什么我就不记得了。估计皓之这餐没能吃饱。呵呵
吃完了,就是准备买单,我抢着站了起来,想冲前面去买单,因为太激动,晕了方向,不知道吧台在哪里,皓之一个箭步上来,拉住了我,我强行冲向前,可被他跳到前面又一次把我推了回来,我差点没站稳。这种场面估计很难一见的,觉得周围的人都看着我们,我觉得很不好意思,皓之是个男孩子,这样和他争来争去的,会让他觉得很没面子。只好作罢。
在长沙吃饭对皓之来说印象最为深刻的估计就是火宫殿内和殿外旁边一个长沙老两个锣响的喷嚏。哈哈
到了K歌房,我们几个开始一展歌喉,皓之唱的歌都很老了,但他唱的歌很有气势,有男儿壮志四方的气魄。我呢,唱了一些歌,那首《想你的365天》是我的小家伙点的,她特别喜欢我唱这首歌,这首歌是动画片《宝莲灯》里的插曲,歌词抒写的是小沉香对母亲的思念之情,和一定要找回母亲的决心。这个动画片很感人。我也喜欢看,喜欢唱。右手和她的羞涩的小妹妹,也唱了几首歌,她们唱的歌就比较流行的了,很好听。我们边唱歌边喝酒,长沙的啤酒很便宜,六瓶酒好象是九十元钱,而且都是小瓶的,不是吹牛,这点酒我一个人喝了还嫌少,哈哈。
我家小不点在进了K歌房之后,不停地吃,平时在家里我控制她吃零食,这次可让她逮到机会了,估计她吃到实在撑不下的时候才停了下来,开始想睡觉了,趴在沙发上伸懒腰。皓之和右手很知趣地提议散场,于是大家离开了K歌房,我抱着困困的小家伙和皓之、右手,还有右手的小妹妹告别,并终于和右手拥抱了一下,这个拥抱的想法从一开始我就想的,一直没逮到机会,现在实现了,我总算心满意足,快乐的坐上车,向他们挥了一挥手。
刚到了酒店房间,小家伙就开始想念他们了,她问我那两个阿姨怎么不和我们住呢?明天那个叔叔和阿姨和我们一起去世界之窗吗?我说不,她便缠着我问为什么,我跟她绕了半个小时才平静下来。
说实话,我和小家伙都挺喜欢皓之和右手的,很单纯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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