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还有没有王法!!!![转载]
 
 
huosilang  2004-09-07 21:05   收藏:0 回复:3 点击:4465          

   我是一个邢台人,在一个论坛上看到了此贴,发出来给大家看看.我除了气愤,真的没有一点办法!
  
   香港人在邢台
  
  我叫黄景钊,是香港商人,以下是我的亲身经历,希望能发表,使更多人知道,引起共鸣!还我公道!!!
  
  我在2000年10月2日开始与河北省邢台县邢东集团的董事长杨雪菊一起合作经商.在合作过程中,我总共投资了四十三万元全亏了,后来由于我不断受到杨雪菊和当地黑社会的威胁,恐吓,我只好在2002年9月18日被迫离开了邢台县.
  
   在2004年3月30日河北省邢台县邢东集团的董事长杨雪菊竟然以现金人民币两万元和一张信用卡买通邢台县公安局经济刑警大队的姚队长和郭海东等民警,捏造我犯诈骗罪事实,将我从云南省抓回河北省邢台县.在我被抓到河北省邢台县公安局后,杨雪菊和左永祥(左永祥系河北省邢台县邢东集团副总经理)又竟然伙同河北省邢台县公安局经济刑警大队的姚队长和郭海东队长等民警,勒索我财物二十万元,并威逼我写下一张二十万元的《欠条》给他们.后来由于我没有这么多现金,他们又想出了以取保侯审的形式,先使我暂获自由后,再回家筹钱给他们.当我的儿子筹了10万元给他们后,我才结束了29天的冤狱之苦,带着残躯返回香港,之后入院医疗了两个多月才得以基本恢复.
  
   回想那段日子,有谁会想到大陆的政府会是那样的黑,一方面想我们到大陆投资,却又怂恿公安干警任意妄为,竟然可以受雇于他人,来合谋勒索,究竟祖国的法制何在,公理何在!我在刑台投资了三年,足足投入了四十多万元,现在,钱已经全部不见了,还要换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现在,大陆我已经不敢回去了,那些日子实在难捱,每天就是一,二个馒头.大家可以想象,一个正当的商人,突然之间面临牢狱之苦,思想压力是多些大,在那些与世隔绝的日子里,如果没有取回公道的坚强信念支持着我,我想我可能已经死在邢台县的看守所了.
  
   我已在2004年6月15日开始分别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寄发了一封《申诉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内容是投诉和控告河北省邢台县公安局经济刑警大队的姚队长(我不知其真实姓名)和郭海东队长等民警有受贿,滥用职权,违法乱纪,合谋勒索的行为.但时至今天,我仍未收到上述部门回复.
  
   上文为本人的真实经历,我手上有大量的证据可以证明.
  
   黄景钊 国内手机:013827066117(为方便国内人仕联系)
   香港电话:00852-261214930 0852-93162108
   电子邮件:hongkongwjch@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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