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血,谁买单
又见落花
2009-06-01 19:5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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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对老夫妇到北京旅游,住到一城乡结合部的旅馆里。
其间的一个夜晚,夫妇两同心协力,打死一蚊子。由于两老人操作不慎,将蚊子的血液留于床单之上。
这血迹就是铁证。
在夫妇两要离开旅馆回家乡时,旅馆老板娘要他们赔偿五元清洁费。
争执中,老者妻子冲老板娘说:
“这蚊子不是我从家乡带来的呀。”
“这蚊子也不是我喂养的呢。”老板娘得意地说。
“但这蚊子总是你们这里的。”老者很不服气。
“你打死她可以,但你不该把她的血弄到床单上去了。”老板娘义正词严。
两位老者“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只好拿出五元钱走路。
呜呼!佛曰:千万不要杀生!
一则脑筋急转弯说:
“打死了她,流的是你的血!”
果然,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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